EN
https://www.gov.cn/

房産項目借保險名義開展房屋銷售需謹慎辨別

2016-12-19 10:54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太原12月19日電(記者 王勁玉)記者從山西保監局獲悉,近期,山西省太谷縣、古交市等地個別房地産開發項目未經相關保險公司授權,擅自以某保險公司提供保險名義開展房屋銷售活動。山西保監局提醒,此類銷售活動涉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消費者需謹慎選擇。

據悉,個別房地産開發企業在房屋宣傳資料及相關推介活動中聲稱,有關房地産項目與某基金公司、某保險公司合作進行保險資金運作,購房者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房款、一定比例的保險金,剩餘房款由購房者向銀行申請貸款;通過保險運作,房屋貸款由基金公司負責還款,基金公司無法還款時由保險公司償還。該項目提出“公益資助零月供、保險兜底”,號稱半價買房、無風險。

經調查,有關房地産項目銷售宣傳中涉及的某保險公司並未參與合作事宜,有關涉及保險公司的宣傳資料均為虛假陳述,涉嫌虛假宣傳、欺詐購房者,存在風險。

山西保監局提醒保險機構、廣大購房者,針對此類以提供保險名義開展的房屋銷售活動,應認真核實有關宣傳內容,警惕和防範有關風險,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不法侵害;如發現涉嫌保險違法犯罪行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