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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關於公佈2015年度企業債券主承銷商信用評價結果的通知

2016-12-30 16:49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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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公佈2015年度
企業債券主承銷商信用評價結果的通知
發改辦財金[2016]28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各市場機構:

為規範企業債券主承銷商業務行為,提高承銷服務質量,加強企業債券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和事中事後監管,推進企業債券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近日,我委組織並委託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組織開展了2015年度企業債券主承銷商信用評價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和評價結果公佈如下:

一、信用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本次信用評價的對象為2015年度作為主承銷商,參與過企業債券承銷或承銷的企業債券仍在存續期內的承銷機構,共計81家主承銷商。其中,對於2015年主承銷1支及以上企業債券(不含僅參與聯席承銷)的56家主承銷商,實施全面評價,涵蓋所有評價指標;對於僅作為聯席主承銷商參與承銷或僅從事企業債券存續期管理工作的25家承銷商,實施重點評價,僅涵蓋與聯席主承銷或存續期管理相關的評價指標。

本次評價包括實績評價與綜合評價兩大部分。實績評價以案例評價為依據,綜合評價包括社會信用評價、主管部門評價、發行人評價、技術評估和登記託管機構評價、市場評價和專家評價六方面。具體開展過程中,採取全市場參與的方式,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省級發展改革部門(36家,含計劃單列市)、技術評估和登記託管機構(3家)、發行人(290家)、市場機構158家(包括投資人37家、信用評級機構6家、會計師事務所25家、律師事務所90家)、各業務領域專家(11位)共同參與,對受評機構的信用情況、業務素質、業務行為合規性、承銷服務質量等各個方面進行評價。

此外,評價中發現部分主承銷商2016年度存在失信行為,暫不在2015年度評價結果中體現,將納入2016年度主承銷商信用評價範圍。

二、評價結果

(一)全面評價結果

從全面評價(滿分100分)的結果看,得分在90分以上的機構10家,得分在80-90分之間的機構37家,剩餘9家機構得分在75-80分之間。具體排名結果見下表:

(二)重點評價結果

從重點評價(滿分65分,因2015年未主承銷過企業債券,評價內容中不包含發行人評價、技術評估機構評價、市場機構評價和專家評價等35分的內容)的結果看,得分在50分以上的有6家機構,其餘19家機構得分在45分到50分之間。具體排名見下表:

整體來看,受評機構信用情況和勤勉盡責情況較好,在企業債券發行、承銷及債券存續期內業務行為合規度較高,承銷服務質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市場機構及各業務領域專家的認可。但在評價過程中,也發現部分主承銷商存在專業能力不足、業務開展不規範等問題。各主承銷商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行整改,進一步提高企業債券承銷服務質量。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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