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廣東:著力提升基層單位綜合減災能力

2017-01-02 13:29 來源: 南方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廣東省加快推進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減災救災工作
著力提升基層單位綜合減災能力

省民政廳近日出臺《關於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減災救災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引導社會力量在各級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協調和指導下,充分發揮積極作用,有序參與常態減災、緊急救援、災後救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實施意見提出,目前我省社會力量參與減災救災仍處於探索起步階段,急需制訂和建立支持引導政策制度、工作渠道和協調工作機制;建立政府與社會力量之間較為完善的信息溝通、聯絡協調、資源對接和組織發動工作平臺;構建政府主導、多元聯動、協同配合、有序參與的減災救災工作格局,提高我省抵禦自然災害風險能力。

實施意見提出,2017至2019年,省、市、縣三級分別通過制定政策、構建機制、搭建平臺,加快推進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減災救災工作,逐步構建形成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協調聯動、共同應對的救災工作格局。

在常態減災階段,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日常減災各項工作,注重發揮其在人力、技術、資金、裝備等方面的優勢,支持其參與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尤其是在中小學校、城鄉社區、工礦企業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和技能培訓,協助做好災害隱患點的排查和治理,參與社區災害風險評估、編制災害風險隱患分佈圖、制訂救災應急預案,協同開展形式多樣的救災應急演練,著力提升基層單位、城鄉社區的綜合減災能力和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及自救互救技能。

在緊急救援階段,突出救援效率,統籌引導具有救援專業設備和技能的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注重發揮災區當地社會力量的作用,協同開展人員搜救、傷病員緊急運送與救治、緊急救援物資運輸、受災人員緊急轉移安置、救災物資接收發放、災害現場清理、疫病防控、緊急救援人員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不提倡其他社會力量在緊急救援階段自行進入災區。

在過渡安置階段,有序引導社會力量進入災區,注重支持其協助災區政府開展受災群眾安置、傷病員照料、救災物資發放、特殊困難人員扶助、受災群眾心理撫慰、環境清理、衛生防疫等工作,扶助受災群眾恢復生産生活,幫助災區逐步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在恢復重建階段,幫助社會力量及時了解災區恢復重建需求,支持其參與重建工作,重點是參與居民住房、學校、醫院等民生重建項目,以及參與社區重建、生計恢復、心理康復和防災減災等領域的恢復重建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