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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失信
聯合懲戒備忘錄印發實施

2017-01-05 18:02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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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財政部等28個部門聯合簽署了《關於對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

《備忘錄》作為第一個專門針對財政性資金使用領域推出的多部門聯合懲戒文件,是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精神、健全跨部門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的又一重大舉措,也是通過強化信用約束提高財政性資金使用效率的重要創新。

《備忘錄》明確,聯合懲戒對象為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確定的在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中存在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截留挪用、拖欠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到期債務等失信、失范行為的單位、組織和有關人員。《備忘錄》提出了包括依法處理財政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限制財政補助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依法限制參加政府採購活動等28項具體懲戒措施。

《備忘錄》規定,相關失信責任主體信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等向社會公佈。同時,各簽署部門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現失信責任主體信息與懲戒措施實施效果的推送與反饋,形成對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違法違規失信行為的強大懲戒合力。

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將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繼續會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推出更多針對失信主體的聯合懲戒措施,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協同聯動的長效機制,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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