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廢止《關於公佈電力安全培訓機構名單的通知》的通知

2017-01-07 16:35 來源: 能源局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廢止《關於公佈電力
安全培訓機構名單的通知》的通知

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各有關單位:

按照國務院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相關精神及審計署發展統計審計局要求,現將《關於公佈電力安全培訓機構名單的通知》(國能綜安全〔2014〕889、948、985號)予以廢止。

請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督促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意識,堅持依法培訓、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建立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保障安全培訓投入,採取多種形式,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做好電力安全培訓,提高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止和減少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防範和遏制事故發生,保障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産安全。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6年12月2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