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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29批次祛痘類化粧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9號)

2017-01-18 22:03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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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全國範圍組織開展的化粧品監督抽檢中,共抽取了2717批次祛痘類産品,檢出不合格産品29批次。此次發現的29批次祛痘類化粧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質問題。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涉及的標稱生産企業和不合格産品為:廣州市健栢化粧品有限公司(委託方:上海百年吳越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百年吳越祛痘霜等4批次産品;廣州市白雲區威爾美化粧品廠生産的痘根盡除痘膏霜等3批次産品;上海晶典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水循環草本精華祛痘膏等2批次産品;廣州德芙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本草祛痘霜(加強型)等2批次産品;廣州金奧(國際)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佩恩祛痘顯效精華霜(加強型)、廣州市碧瑩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戰輝祛痘消印精華液、廣州市卓奧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産的卡爾曼尼袪痘抑脂軟膏、廣州碧潤美化粧品有限公司(珂藍國際(集團)實業有限公司出品)生産的品琪戰痘精華霜、廣州市明月亮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歌柔痘痘凈、廣州凱美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宣美坊凈痘無痕修顏霜、廣州柏俐臣化粧品有限公司(委託方:廣州歐博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金粉麗炫祛痘靈、廣州科蒂化粧品有限公司(委託方:東莞市韓粧美容有限公司)生産的上宮莊韓方粉刺平精華水、廣州採詞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名草源茶樹油皙白緊致祛痘霜、廣州市禦青美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美妮雪膚祛痘消印霜、廣州市卡美奧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坊生原生物祛痘無痕精華、甘肅青黛中草藥美容研究有限責任公司化粧品廠生産的青黛二加一祛痘霜、廣州市瓷顏化粧品有限公司(委託方:廣州維京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維京粉刺美肌水、廣州清雅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ZJY玉肌祛痘除印冰晶、廣州市新柏蘭生物製品有限公司生産的藥肌精茶樹原液、廣州優月坊化粧品有限公司(廣州阿凡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優月坊痘痘清祛痘水、廣州市婷採化粧品有限公司(監製:香港眾利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軍博仕德方頑痘清健膚霜、廣州莎樂美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伊琳達祛痘平疤無痕霜等各1批次産品。

二、上述産品均檢出含有氧氟沙星、甲硝唑、氯黴素等抗生素藥物。人體長期接觸含抗生素的化粧品,易引起接觸性皮炎、抗生素過敏等症狀,易産生耐藥性。藥物殘留還可能導致中毒、過敏反應等。《化粧品衛生規範》(2007年版)和《化粧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規定其為化粧品中禁用物質。

三、廣東省、上海市、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在對上述標稱生産企業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上述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立即責令企業召回不合格産品,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對企業違法違規問題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上述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處結果應于2017年2月20日前報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並向社會公開。

四、各地化粧品經營使用者應立即停止銷售使用,就地下架封存上述不合格産品,並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各地下架封存和查處情況,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于2017年2月20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特此通告。

附件:29批次監督抽檢不合格化粧品信息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1月13日

2017年第9號通告附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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