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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出臺樓市限購細則 外地人購房須3年內連繳24個月個稅或社保

2017-01-22 10: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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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月22日電(記者 王志)濟南市城鄉建設委、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等部門近日聯合出臺濟南樓市限購細則,明確規定外地人在濟南市部分區域限購1套住房,且須3年內至少連續繳納24個月個稅或社保。

濟南市規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對在濟南市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長清區及濟南高新區範圍內已擁有2套住房的濟南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暫停在濟南市部分區域(包括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高新區)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根據限購細則,濟南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是指擁有濟南市市區以及三縣戶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濟南市戶籍居民的家庭)。

無住房的非濟南本市戶籍家庭在濟南市部分區域限購1套住房,且需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連續24個月以上(含24個月)在濟南市市區及三縣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濟南市明確,房地産開發企業、房地産經紀機構應切實履行對購房家庭資料核驗和購房資格初步審核等責任與義務。對於不符合限購條件,採用網下或滯後網簽、逾期不辦等行為規避限購政策的,一經查實,有關部門將依據有關規定依法處置。

同時,購房人提供虛假證明或信息騙取購房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購房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造成的損失由購房人自行承擔。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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