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廣州今年計劃推出供應1.2萬套公共租賃住房

2017-01-23 16:57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廣州1月23日電(記者 周強)記者從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獲悉,今年廣州計劃推出供應1.2萬套公共租賃住房,其中約7000套將向新就業大學生、青年專業技術人員和基本公共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等新就業無房職工供應,突破了以往只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保障範圍。

廣州市住建委近日出臺的《廣州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明確,申請人年齡需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産權住房,且當前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其中,以個人名義申請的,應有廣州市戶籍,在廣州工作且連續繳納社保半年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獲得相應學位,或具有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

而以單位名義申請整體租賃的,應為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標桿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以及政法、醫療、交通、環衛等基本公共服務部門和政府批准的其他單位。用人單位向本單位職工分配住房時,當職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術資格,或從事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的職工,可不受年齡限制。

廣州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職工是指在政法、環衛、公共交通、醫護崗位工作超過3年的一線從業人員。”

根據《辦法》,無論個人承租還是單位整體承租,均按照該項目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執行,不予租金減免。個人承租的,租賃期為5年,期滿不予續租;單位整體承租的,可申請續租1次,租賃期最長不超過10年。

為何不能續租? 廣州市住建委表示,向新就業無房職工供應公共租賃住房,主要是為解決其過渡性、週轉性住房問題。限定租賃期限,可以加快公共租賃住房週轉,使有限的住房資源解決更多新就業職工的住房需求。

《辦法》將於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廣州全市住房保障將覆蓋至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條件的來穗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等基礎性人才,保障範圍更廣。目前,廣州市住房保障辦正細化操作流程,開發相關信息系統,做好房源推出、接受申請等準備工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