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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社會公益性事業可無償共享地理信息

2017-02-03 08:58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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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省政府網站獲悉,《四川省地理信息交換共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將於2月18日起施行。《管理辦法》規定,參與地理信息交換共享的有關單位可以無償共享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提供的相關信息。用於國家機關決策和社會公益性事業的地理信息服務,應當無償提供。

根據《管理辦法》,在省內開展地理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交換共享,航空航天遙感影像統籌,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運行維護等活動,要遵從該辦法的相關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建立跨部門、跨區域的地理信息資源採集、交換共享與應用機制,加強數據交換、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應急保障等相關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地理信息資源的開發和應用,發展地理信息産業。

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獲取的地理信息參與交換共享。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依法公佈地理信息目錄、空間分佈圖等地理信息數據,按規定提供服務;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地理信息保障機制,並制定相關應急預案,根據需要及時組織提供空間基準與高精度導航定位、航空航天遙感影像、地理信息數據等服務。(記者 郝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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