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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發佈《關於開展智慧港口示範工程的通知》

2017-02-08 08:07 來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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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運輸部發佈《關於開展智慧港口示範工程的通知》,決定以港口智慧物流、危險貨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為重點,選取一批港口開展智慧港口示範工程建設,著力創新以港口為樞紐的物流服務模式、安全監測監管方式,以推動實現“貨運一單制、信息一網通”的港口物流運作體系,逐步形成“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的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體系。

據悉,示範工程的主要工作任務為推進港口智慧物流建設和實現港口危險貨物管理與監管的智慧化。通過創新港口物流運作模式,推動“互聯網+”港口應用,探索電子運單、網上結算等互聯網服務新模式;推動北斗系統在港口生産和物流中的應用;發揮各地的積極性和能動性,鼓勵在港口物流上下游産業鏈有機結合、信息與技術業務融合等方面開展多種形式的港口智慧物流創新。同時,建立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信息系統與省級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創新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與監管模式。

此次智慧港口示範工程的申請條件包括:具有一定的業務規模;信息化基礎條件好;實施方案明確,概念清晰,創新方向明確,符合管理需求,並具有充足的配套資金保障。省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港口企業根據示範任務編制申請示範工程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推薦,經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遴選後,于2017年4月底前報部水運局,每省(區、市)原則上推薦1個示範申請工程。經過綜合評選,最終確定的示範工程項目名單將於2017年5月底前公佈。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跟蹤督導,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示範工程驗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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