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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過程監管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國務院第三次大督查發現典型經驗做法之二十五

2017-02-13 19:0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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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13日電(記者 侯雪靜、王立彬)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是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系列政策措施的重要內容。

國務院第三次大督查發現,水利部通過逐層分解任務、動態監管等措施,提前一個月完成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再開工建設20項重大水利工程的目標。

堅持目標導向 逐層落實責任

2014年以來,西江大藤峽、陜西引漢濟渭等一批重大項目陸續開工建設,目前國務院明確的172項重大水利工程在建數量達106項,在建投資規模超過8000億元。

水利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持續加快推進並取得顯著成效的“法寶”是堅持目標導向,逐環節、逐級落實建設管理責任。具體做法有四個方面:

一是水利部按照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新開工重大水利工程的量化指標,制定詳細的落實分工方案,細化實化具體任務,明確任務分工、時間進度和工作責任。

二是水利部與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加快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任務分工方案》,進一步明確各方責任和項目前期工作時間節點,協同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

三是水利部印發《關於加快推進水利工程建設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年度投資計劃執行責任主體、任務目標,要求年度重大水利工程中央投資計劃完成率要達到90%以上。

四是水利部聯合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與31個地方省級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簽訂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責任書,細化前期工作、投資計劃執行、項目開工和完(竣)工目標,明確省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責任,要求各地逐級落實責任主體和責任人,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嚴肅督查促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記者從水利部了解到,水利部以調度和督查為重要抓手,大力促進加快推進重大水利工程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全力加快投資計劃執行。

2015年3月以來,水利部對中央水利建設投資計劃執行情況實施按月調度會商。對進度慢的地區和投資完成率低的項目,採取“一省一單”的方式督促整改落實。

兩年來共召開了22次調度會商會,向相關省級人民政府辦公廳或水行政主管部門印發了78份督辦函,明確整改事項和要求,有力推動重點難點問題解決。

此外,水利部採取“專項+常規”相結合的方式,持續加強督導檢查。在專項督查稽察方面,水利部把重大水利工程作為年度稽察重點,2016年分7批派出125個稽察組,對全國361個項目開展稽察,印發整改通知165份,確保工程建設進度、質量和安全。

同時,水利部加強常規督查考核,實行部領導對口包片督導,對重大項目督查實行全覆蓋、多節點、動態化監管。對推進不力的地區採取部領導約談、專項督查、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整改,嚴肅問責。

嚴格督查確保重大水利工程質量

質量始終是工程的重中之重,為確保重大水利工程質量安全,水利部從四方面強化工程建設管理:

一是健全具有水利特色的質量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項目法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工程管理等參建各方的質量責任,落實質量終身責任制,建立獎懲分明的責任追究制度。

二是加強項目全過程管理,從源頭上堵住可能出現質量問題的漏洞,施工過程中嚴格質量控制,制定竣工驗收管理辦法,把好建設管理最後關口。

三是加強監督管理,全面開展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落實各級政府的監督管理責任。在歷次督查和稽察中,把質量安全作為重要的檢查內容,2016年專門組織對18項重大工程開展質量監督巡查,對43項重大工程開展安全生産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質量安全隱患。

此外,水利部從強化組織保障、加快審批、拓寬融資渠道等方面入手,採取多項保障措施,有效破解瓶頸制約,確保重大水利工程順利推進。

為強化資金保障,解決社會資本“不願進”、“進不來”的問題,通過創新融資方式,2015年以來,累計實際發放重大水利工程專項過橋貸款420億元,累計安排重大水利工程專項建設基金469億元,有力推進了重大水利工程實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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