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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公司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05-21 07:59 來源: 保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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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經濟金融工作的有關要求,進一步規範人身保險市場秩序、整治市場亂象,中國保監會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公司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化對人身保險公司銷售管理工作的監管。

《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高度重視銷售管理工作,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對2016年以來公司銷售管理合規情況開展自查自糾。重點針對産品管理、信息披露、銷售宣傳、客戶回訪、續期服務和投訴處理等業務環節,排查相關經營行為是否依法合規、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信息資料是否真實完整。對捏造散佈“返還型健康險被叫停”“部分重大疾病將列為免責病種”等虛假信息的炒作行為,以及通過虛假宣傳引誘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等違規銷售問題,開展全面清查和責任追究。

《通知》要求各保監局切實履行好屬地監管責任,保持監管高壓態勢,重點針對公司銷售合規情況開展現場檢查,在日常監管中採取多種調查取證方式,加大監管力度,加快調查程序,對違法違規問題依法從嚴從速進行處罰。《通知》明確要求對於公司銷售管理存在的10種違法違規情形依法進行處罰,並對省級分公司採取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3個月至12個月的監管措施。人身保險公司一年內因上述情形有2家以上省級分公司被保監局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的,中國保監會將依法對總公司採取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3個月至12個月的監管措施。

《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建立與薪酬和職級挂鉤的內部問責制度,進一步強化總公司責任,對因制度規定缺失、監督執行不到位、合規管控不力等原因導致銷售違法違規問題的,應當追究總公司相關部門和高管人員責任。省級分公司經營區域內發生相關違法違規情形的,應當對省級分公司相關高管人員以及主要負責人進行追責。

下一步,中國保監會將對人身保險公司銷售管理自查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對自查自糾走過場、不真查實改以及遲報、瞞報的公司依法嚴肅處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人身保險業持續健康發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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