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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降費:讓企業更有“獲得感”

2017-05-23 07:17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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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把減稅降費作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助力企業降成本。同時,一些企業反映稅費負擔仍然偏重,呼籲進一步加大減稅降費力度。減稅降費如何推進才能取得更好效果?記者就此採訪了有關企業和專家學者。

“放水養魚”成效顯著

5月5日,我國自主研製的C919大型客機在上海浦東機場成功首飛。在C919飛機製造過程中,浙江鼎力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自主研發的高空作業平臺。

“為國産大飛機貢獻力量是我們公司的巨大榮耀,公司發展與國家政策支持密不可分,特別是減稅政策給我們提供了強大支持。”浙江鼎力董事長許樹根向記者介紹,該公司2016年投入研發費用3800余萬元,浙江國稅部門根據優惠政策為其減免了企業所得稅1975萬餘元;2017年預計增加增值稅抵扣500萬元;隨著後續兩年10億元投資到位,新增營改增項目抵扣稅款將達5000萬元以上。

近年來,面對經濟下行壓力,我國緊緊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眼促進企業降成本,出臺減稅降費、降低“五險一金”繳費比例、下調用電價格等舉措,降低企業稅費負擔,有力支持了實體經濟發展。

減稅降費中最重要的措施是營業稅改徵增值稅。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並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産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範圍。據估算,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一年來預計實現減稅6800億元左右。

除了營改增等減稅措施,近年來按照推進收費清理改革的有關要求,出臺了一系列降費減負的政策措施,累計取消、停徵、免徵和減徵了496項收費基金,每年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超過1500億元。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連續組織的企業降成本大型調研顯示,減稅降費取得了明顯成效。中國財科院研究員徐玉德表示,2015年以來,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深入推進,“三去一降一補”成效顯著,減稅降費作為“降成本”的一部分,在實現企業減負,推動企業新舊動能轉換方面發揮了直接且重要的作用。

“獲得感”與政策目標仍存差距

在統計數據顯示減稅降費取得成效的同時,不少企業也反映仍感負擔較重。“部分企業的感受和國家政策目標、預期還有一定差距,原因比較複雜。”中國財科院研究員程瑜説。

一些企業反映稅負較重時,實際上指的是稅收和各種收費。“不少企業不太注意對稅、費的區分。現在很多地方社保費、工會會費等由稅務部門代徵,企業容易把這些代徵的費誤以為稅。”程瑜表示。

儘管稅和費性質不一樣,但它們畢竟都構成了企業的客觀負擔。就稅收而言,我國宏觀稅負水平在世界上主要經濟體中並不算高,而且近年來採取了一系列減稅措施。為何還有不少企業認為稅負較重?徐玉德認為,除了稅、費混淆,還有我國稅制結構的因素。

“由於我國實行的是間接稅主導的稅制模式,因此企業是我國稅負承擔的絕對主體,我國稅收90%以上是企業繳納。雖然存在稅收轉嫁因素,納稅人企業不一定最終負擔稅款,但是仍然給企業造成較大的資金流轉壓力。”徐玉德説。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還認為,企業感到稅費負擔較重,與當前經濟形勢也有一定關係。“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企業經營壓力較大,對各種成本較為敏感,會普遍有‘痛感’”。

深化改革切實為企業減負

“營改增後,我國企業繳納的稅收主要是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消費稅。下一步,一方面可進一步減少增值稅分檔並降低增值稅率,或降低企業所得稅率和消費稅率的方式減稅。另一方面,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改革部署,逐漸降低間接稅比重,增加直接稅比重,在稅收總量一定的情況下,為企業降稅釋放空間。”徐玉德認為。

只有“清費”與“減稅”聯動,才能切實為企業減負。專家普遍認為,稅收是財政收入的主體部分,必須保障財政支出的需要,由於近年來已經採取了一系列力度很大的減稅措施,下一步應更多聚焦減輕企業收費負擔和其他綜合成本。

對於清理收費,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對各類亂收費行為要抓典型,堅決曝光、重拳治理;全面推開涉企收費公示制,各級地方政府要在年內對外公佈涉企收費清單。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也對清理規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部署,對以企業為繳費主體的各類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清理規範,重點是行政審批前置仲介服務收費,以及行業協會商會收費。

從長遠來看,經濟越發展,公眾對社會福利的要求越高,稅收需要保持一定的增長,因此企業長期持續減稅空間有限。“但是,‘降費’可以並且應該持續和堅決推進。”徐玉德表示,應繼續清理規範相關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繼續通過簡政放權大力清減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面清理、規範各項收費項目,取消不合理的收費,減輕過重的收費,持續減輕企業負擔。(記者 曾金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