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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連續三年降低失業保險費率 總費率降至1%

2017-06-12 19:2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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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6月12日電(記者 謝櫻)湖南連續三年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記者12日獲悉,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發佈的《關於階段性降低全省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從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全省失業保險總費率由1.5%降至1%,其中單位費率由1%降至0.7%,個人費率由0.5%降至0.3%。

失業保險具有保障基本生活、促進就業、預防失業等重要作用。《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合起來是3%的費率。

2015年3月1日起,湖南省失業保險總費率由《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由原來的2%降至1.3%,個人繳費比例由原來的1%降至0.7%。

從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湖南省失業保險總費率由2%降至1.5%,其中單位費率由1.3%降至1%,個人費率由0.7%降至0.5%。

2017年1月1日起,湖南省失業保險總費率再次由1.5%降至1%。其中單位費率由1%降至0.7%,個人費率由0.5%降至0.3%。降低費率的期限執行至2018年4月30日。

通知要求,各地在做好降費率工作的同時,要充分保障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有效防範失業風險,積極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切實加強基金使用監測和績效評估,確保基金安全平穩運行。

據介紹,此次是階段性降低繳費比例,期滿後,湖南省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再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做相應調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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