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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局啟動海島保護類項目全國督查

2017-06-14 16:59 來源: 海洋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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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海洋局辦公室下發通知,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一次項目實施情況評估和監督檢查,全面了解中央財政支持海島保護類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和實施成效,督促項目承擔單位加快項目實施進度,確保項目質量和實施效益。

據悉,本次項目實施評估和監督檢查範圍為2010年~2015年中央財政支持的海島保護類項目(含中央財政海域使用金、海島保護專項資金、中央海島和海域保護資金等渠道支持的項目),其中重點對未驗收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通知指出,對未驗收項目主要是評估和監督檢查項目實施進展、資金使用、項目管理以及存在的問題等。具體內容包括項目開工建設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管理情況、項目實施存在的主要問題、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工作考慮等。

對於已驗收項目,主要是總結經驗,加強宣傳。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海洋廳(局)可選擇部分實施效果好、群眾評價高的項目,綜合評價項目實施成效。主要包括:海島岸線修復、植被修復、補沙、清淤、退養還灘、拆除廢棄設施、清除垃圾等海島生態環境改善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海島交通基礎設施、社區配套設施、海島供水、垃圾、污水處理設施、防災減災設施和山體滑坡治理等工程建設取得的成果;涉島保護區管護能力提升情況;取得的經濟、社會和生態綜合效益等。

通知要求,此次評估和監督檢查將按自評自查、實地評估與監督檢查、情況反饋、整改落實、總結評估等步驟實施。要求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海洋廳(局)高度重視,配合國家海洋局做好本轄區內項目實施情況評估與監督檢查工作,並督促整改落實,確保監督檢查取得成效;項目自查報告要重點突出,客觀、準確,並提供相關佐證材料;項目承擔單位要針對項目實施中的問題,切實落實整改主體責任,依據反饋結果,切實加強整改;及時向社會公佈項目實施監督檢查情況,並加強對典型經驗與做法的宣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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