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工業産品生産許可“瘦身” 促製造業創新提質

2017-06-15 11:07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6月15日電(記者 王優玲)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取消、轉認證和下放一批工業産品生産許可,開展簡化審批程序試點,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促進製造業創新和提質。

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製造業是實體經濟的關鍵支撐。按照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減少工業産品生産許可種類,簡化審批程序,並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産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有利於放寬市場準入、激發社會投資活力、促進“中國製造”品質升級。

國家質檢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制度改革措施主要涉及三個方面,包括大幅調整生産許可證管理目錄;試行簡化生産許可證審批程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這次生産許可制度改革,將取消質量安全風險低、能通過事後監管保障質量安全的19類産品的生産許可證管理;並將3類産品由實施生産許可證管理按照國際通行規則轉為強制性産品認證管理,主要是與大眾消費密切相關、直接涉及人體健康安全的消費品;對仍需實施生産許可,且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有效的8類産品,將許可權限下放給地方質檢部門。

通過以上調整,取消、轉認證和下放幅度達50%,生産許可類別進一步嚴格限制在涉及“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生態安全、生産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的高風險産品領域。

國務院常務會議授權質檢總局在部分地區和行業試點簡化生産許可證審批程序。試點內容包括:

一是取消原審批程序中的發證前産品檢驗,改由企業提交具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産品檢驗合格報告,發證部門不再進行發證前檢驗。

二是後置原審批程序中的現場審查,實施企業“先證後核”,企業提交申請並作出保證産品質量安全的承諾後,經形式審查合格的,可以先領取生産許可證組織生産,之後再接受現場審查,並將現場審查內容聚焦到保障産品質量的必備條件上來。

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制度是1984年由國務院批准建立實施的,初衷是從源頭加強質量監管,落實國家産業政策。按照目前《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序,企業取證時間較長,亟須簡化優化。

有效推進生産許可證制度改革,需要堅持放管結合、並重,以保障全面質量監管到位。質檢總局相關負責人説,實踐證明,監督抽查是事中事後監管最為有效的手段,是放開事前、管住事中事後的重要保障。

質檢總局將按照“雙隨機”方式,進一步加大抽查力度,擴大抽查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和品種,通過抽查發現問題,再以問題為導向,有針對性地採取其他措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