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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取消省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每年減負13億元

2017-07-04 12:4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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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7月4日電(記者 魏董華)記者4日從浙江省財政廳獲悉,該省財政廳、物價局聯合印發《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據測算,此舉將為該省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以及有關社會民眾每年減輕負擔約13億元。

據介紹,清理後,浙江省省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實現涉企零收費,只剩下服務特定對象、體現成本補償、不適宜由公共財政保障的考試收費一項。

浙江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一方面,全面取消省級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比如,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浙北幹線航道通行費收費;自2017年8月1日起,取消引航移泊費、貨物港務費等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

另一方面,參照國家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試行將特種設備檢驗費由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並按照收費標準只減不增原則開展服務。

此外,記者了解到,自2017年7月1日起,浙江省取消、轉出一批省級設立的非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包括取消公安部門的戒毒人員戒毒費等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將教育部門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費等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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