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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推動森林體驗和森林養生試點建設

2017-08-10 07:15 來源: 林業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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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森林旅遊管理辦公室出臺指導意見
推動森林體驗和森林養生試點建設

日前,國家林業局森林旅遊管理辦公室印發《全國森林體驗基地和全國森林養生基地試點建設工作指導意見》,旨在進一步提高森林體驗和森林養生試點建設成效,為社會提供多樣化、高品質的森林體驗和森林養生服務,推動我國森林旅遊健康快速發展。

《意見》指出,森林體驗和森林養生是新時期全國森林旅遊發展的重要新業態,開展全國森林體驗和森林養生基地試點建設是促進森林體驗和森林養生事業規範、有序發展的重要途徑。試點建設的基本原則是,立足於發揮資源與環境的各種優勢,突出當地特色,打造功能完整的森林體驗和森林養生産品。

《意見》提出,試點建設的總體目標是:每個試點單位通過3-5年努力,完成試點建設工作。基地的基礎服務設施完善、産品特色鮮明、功能服務配套、人員訓練有素,能夠為公眾提供比較系統、專業的森林體驗或森林養生服務。試點建設應充分吸收國內外先進理念和做法,廣泛吸引社會投資與技術,推動林業與體育、文化、醫學等行業的有機結合,突破現有模式,積極開拓創新。

《意見》明確了試點建設的主要産品方向。森林體驗産品包括接觸體驗、認知體驗、運動體驗、休閒體驗、生活體驗、生産體驗、文化創作體驗、探險體驗等。森林養生産品包括森林浴養生、中醫藥養生、膳食養生、溫泉養生、運動養生、文化養生等。

《意見》要求,試點建設應明確基地範圍、做好與相關規劃的銜接、做好總體策劃、編制試點建設工作方案、紮實推進各項建設、加快人才隊伍建設、積極吸引社會投資與技術、加強交流學習。《意見》強調,試點建設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要避免包羅萬象、主題不突出、主線不清楚、産品不完整;要避免照搬照抄、産品雷同;在發展森林養生過程中,要突出發揮森林的養生功效,不得誇大對疾病的醫療作用;要堅持面向大眾,不允許建會所或提供變相的會員服務;不得將醫院、療養院、養老院等大型醫療、養老設施納入基地建設範圍。(記者 遲誠)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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