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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12條舉措支持企業參與脫貧攻堅

2017-08-20 09:16 來源: 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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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出臺 《關於支持企業參與脫貧攻堅的若干意見》,制定12條舉措,涉及稅務優惠、財政支持、金融扶持、土地支持、優化環境等方面,充分調動企業參與扶貧的積極性,助推全省脫貧攻堅進程。

落實稅費優惠政策。企業扶貧支出(包括資金和物資)符合公益性捐贈支出條件,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3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參與脫貧攻堅的企業,其自用的房産和土地納稅確有困難,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經批准後減免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與16周歲至59周歲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願的貧困勞動者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對與貧困勞動者簽訂勞務協議的企業 (含通過勞務派遣公司吸納貧困勞動者就業的企業),鼓勵各地給予一次性獎勵。

強化金融扶持政策。對企業扶貧項目貸款給予財政貼息。對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投向與貧困村發展、貧困戶增收等緊密相關的項目,由財政資金予以扶貧貸款貼息。此外,加大扶貧貸款支持力度,對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根據帶動吸納貧困戶脫貧致富成效給予扶貧貸款支持。

加大土地支持力度。參與脫貧攻堅的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在農業項目區域內,直接用於或者服務於農業生産且符合設施農用地需求的,經批准後,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對符合省預留建設用地計劃使用條件的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建設項目,省優先安排用地計劃指標。

優化發展環境。對參與脫貧攻堅的企業,相關部門要在規劃、國土、環評、林業、交通、水利等行政審批環節,開闢“綠色通道”,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簡化程序,提高效率。(記者 夏海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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