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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傷保險費率要與職業病危害程度挂鉤浮動

2017-09-03 17: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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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9月3日電(記者 岳德亮)為了促進職業病源頭治理,浙江省政府決定增加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的剛性管理,工傷保險費率要與職業病危害程度挂鉤浮動,重點行業要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的《浙江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指出,督促用人單位在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明確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等內容。在重點行業推行平等協商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制度。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推行工傷保險費率與職業病危害程度挂鉤浮動制度。

在對勞動者的救助方面,浙江省政府表示,要加強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制度的有效銜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納入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範圍,有效減輕病人醫療費用負擔。

同時,加大生活救助力度,將符合條件的塵肺病等職業病病人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臨時救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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