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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有關負責同志答記者問——
讓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延伸至基層

2017-09-05 07:27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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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近日出臺《關於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針對相關問題,司法部有關負責同志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制定出臺《意見》的背景是什麼?

答: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將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延伸至基層,是深入貫徹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部分,對於整合司法行政業務職能和法律服務資源,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法律服務需求具有重要意義。為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在全國均衡推進、落地見效,司法部出臺《意見》作出頂層設計和總體部署,明確了工作思路、任務措施、運行模式、工作保障等重點問題。

問:《意見》關於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的總體考慮是什麼?

答:一是明確了平臺建設功能定位。即法律事務諮詢、矛盾糾紛化解、困難群眾維權、法律服務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二是明確了平臺建設思路。在縣(市、區)和鄉鎮(街道)普遍建成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成全國統一、互聯互通、協同服務的電話熱線和網絡平臺,推進公共法律服務資源科學佈局、均衡配置和優化整合。三是明確了平臺建設目標。到2018年底前在全國範圍內基本實現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到2020年總體形成覆蓋城鄉、功能完備、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體系,實現公共法律服務的標準化、精準化、便捷化,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選擇的公共法律服務。

問: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是直接面向群眾的服務窗口,請問《意見》在規範實體平臺方面有哪些具體措施?

答:一是明確名稱和服務場所。《意見》規定,縣(市、區)級平臺名稱統一為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依託法援中心或司法局其他獨立服務場所,或當地政務服務大廳等建立,也可以獨立設置。鄉鎮(街道)實體平臺名稱為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依託司法所或當地政務服務平臺建立,也可以獨立設置。地(市)一級對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設不作統一要求。在村(居)一級推進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工作,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二是明確功能職責。《意見》提出,縣(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突出綜合性、專業性法律服務功能,同時發揮縣域服務綜合樞紐和指揮協調平臺的作用。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在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的指揮協調和司法所的指導下,主要承擔化解矛盾糾紛、法治宣傳、提供法律服務諮詢等職能。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村(居)法律顧問)主要工作職責包括為村民、居民提供法律幫助、法治宣傳等。三是明確建設標準。《意見》要求實體平臺選址一般位於臨街一層、交通便利、方便人員來往的地方,辦公場所面積應與所提供服務的項目、內容、方式等相適應,統一場所標識、指引,通過功能區劃分、配置電子顯示屏和公共法律服務觸摸查詢一體機等辦公設備設施等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方便群眾獲得信息、尋求幫助。四是加強人員配備。《意見》要求實體平臺根據區域內人口規模、公共法律服務需求以及業務接待辦理數量,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和工作人員。

問:近年來,“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在解答法律諮詢、宣傳法律知識、指導群眾依法維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加強信息化建設,《意見》提出要建設“12348”中國法網(中國公共法律服務網),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請就這方面作簡要介紹?

答:《意見》規定,平臺總體架構為“一張網絡,兩級平臺”,由一張網絡覆蓋全地域、全業務,縱向由部、省兩級平臺組成,形成以部級公共法律服務網為中樞,以各省級公共法律服務網為支撐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站集群,為廣大群眾提供法律諮詢、法治宣傳、法律服務機構查詢和導航等在線服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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