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公安部消防局發佈國慶、中秋假期消防安全提示

2017-09-30 14:56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9月30日電(記 者熊豐)國慶、中秋長假來臨,人員外出旅遊和各類節慶活動增多。公安部消防局30日發佈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眾注意節日期間消防安全。

舉辦集會、遊園等大型群眾性活動,應依法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不得舉辦。舉辦單位要採取可靠的消防安全防範措施,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器材,組織專人巡查,嚴禁違章用火用電用氣。

各類單位放假前,要組織對本單位消防安全進行全面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放假期間每日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微型消防站要按規定值班值守,一旦發生火災做到1分鐘到場處置。

商場、市場和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嚴禁違規施工,營業結束時應按規定關閉電源、氣源,消除遺留火種。

建築施工工地應當安排專人值班巡查,清除建築工地及施工人員住宿場所周邊可燃物,嚴禁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確保臨時消防設施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場所及文物古建築單位應當加強消防巡查檢查,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落實各項火災防範措施,嚴禁違章使用明火作業。

居民住宅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消防管理,規範電動自行車停放,每日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住宅區微型消防站要24小時有人在崗在位,一旦發現起火,3分鐘內到場處置。

進入商場、市場、機場、車站、碼頭、賓館、飯店、禮堂、影劇院、歌舞廳等人員聚集場所時,首先應注意觀察、了解熟悉應急疏散路線、安全出口、滅火器材擺放位置及周圍環境。

居民家庭不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在陽臺、樓道堆積可燃物,外出時要關閉電源、氣源,教育孩子不要玩火。電動自行車不得停放在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不得佔用消防通道,不得私拉亂接電源線路充電。

嚴禁攜帶汽油、柴油、酒精、油漆、可燃氣體等易燃易爆危險品乘坐車船等各類交通工具。嚴禁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

公民應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積極撥打“96119”舉報電話或者通過有效途徑,向公安機關舉報。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