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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三五”時期生態保護工作方案

2017-10-17 15:06 來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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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十三五”時期生態保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環保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環保局,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北京市“十三五”時期生態保護工作方案》已經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9月22日

北京市“十三五”時期生態保護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全國生態保護“十三五”規劃綱要》、《北京市“十三五”時期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切實加大生態保護力度,加強生態保護空間管控,提升生態質量和功能,全力維護首都生態安全,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國家和本市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部署,落實本市“十三五”時期對生態保護工作提出的任務和要求,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以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加強資源環境監測預警與評估、加強自然保護區監管為抓手,著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升生態環境質量,維護首都生態安全,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提供重要保障。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市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佔市域國土面積的比例保持穩定,基本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管控配套政策體系;自然保護區監管水平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有所提升;生態用地數量和質量進一步提高,生態功能有所增強;生態保護監測預警能力明顯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全面提升,生態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按照國家《關於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建立完善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制度,加強生態保護紅線區監管和監督執法。

1.劃定生態保護紅線。2017年底前,依據環境保護部制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技術規範,將生態功能重要區域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將生態保護紅線落實到地塊,明確生態系統類型、主要生態功能,通過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明確用地性質與土地權屬,形成生態保護紅線“一張圖”。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成果納入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明確法定地位,嚴格保護和約束。

2019年底前,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在勘界基礎上設立統一規範的標識標牌,確保生態保護紅線落地準確、邊界清晰。

2.建立和完善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制度。2017年底前,立足於加強北京市生態保護紅線管控的需要,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制度研究,主要包括生態補償制度、評估考核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

2019年底前,制定北京市生態保護紅線區管理地方性法規,明確北京市生態保護紅線的邊界範圍、主導功能、管理辦法、違法處置辦法、動態調整辦法等內容。理清各行政主管部門的管控內容和職責範圍,建立部門之間和各級政府之間的協調機制。

2020年底前,陸續出臺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評價、考核和生態補償等配套措施,基本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制度。

3.加強生態保護紅線區監測和監管。建立和完善生態保護紅線監測網絡,加強生態監測體系建設,強化數據共享;2020年,依託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建立本市監管體系,實現常態化監管,及時接收和反饋信息,核查和處理違法行為。

強化執法監督。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生態保護紅線執法監督。建立生態保護紅線常態化執法機制,定期開展執法督查,不斷提高執法規範化水平。及時發現和依法處罰破壞生態保護紅線的違法行為。加強與司法機關的溝通協調,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機制。

4.開展定期評價。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建立生態保護紅線評價機制。從生態系統格局、質量和功能等方面,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評價指標體系和方法。定期組織開展評價,及時掌握全市、重點區域、各區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狀況及動態變化,評價結果作為優化生態保護紅線佈局、安排各區生態保護補償資金和實行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的依據,並向社會公佈。

5.實施生態保護與修復。分區建立生態保護紅線臺賬系統,制定實施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方案,分類開展受損生態系統修復,採取以封禁為主的自然恢復措施,輔以人工修復,改善和提升生態功能。選擇水源涵養和生物多樣性維護為主導生態功能的生態保護紅線,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保護與修復示範。

(二)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

依據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等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

1.開展綠色發展評價。2017年底前,以國家《綠色發展指標體系》為參照,結合北京市城市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實際情況,以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導向,制定綠色發展指標體系。重點評估資源利用、環境治理、環境質量、生態保護、增長質量、綠色生活、公眾滿意程度等方面的變化趨勢和動態進展。按照全市總體工作進度要求,組織開展對各區的綠色發展年度評價工作,形成綠色發展指數。

2.推動生態文明建設考核。2017年底前,參照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和《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結合北京市實際,制定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建立面向各區的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主要考核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中確定的資源環境約束性指標,以及生態文明建設重大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根據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積極開展環境保護領域考核評估工作,以生態文明建設考核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三)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

逐步推進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制度化,充分利用評價結果,因症施策,積極推動環境質量改善。

1.開展北京市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試評價。參照國家《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技術方法(試行)》(以下簡稱“技術方法”),2017年6月底前,配合市發展改革委開展北京市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試評價。以區為基本單元,開展針對土地資源、水資源、生態質量、環境狀況等方面的承載能力評價工作,確定評價相關領域的承載力現狀及變化趨勢,分析各領域超載的原因,開展限制性政策研究。

2.修改完善技術方法。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試評價工作結果,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技術方法(試行)》涉及的主要指標、具體參數、集成方法、成因解析等進行系統校驗,研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見建議。針對北京資源稟賦特徵和發展特點,研究建立本市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指標體系和方法。

3.研究監測預警的機制。加強機制創新,探索構建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和共享平臺,研究建立對超載地區的預警提醒、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等長效機制。

(四)加強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

依託國家生態保護大數據及監控應用平臺,完善自然保護區天地一體化遙感監控體系,加強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

1.開展自然保護區人類活動遙感監測。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每年開展2次遙感監測,對省級自然保護區每年開展1次遙感監測。強化自然保護區內人為干擾監管,規範各級自然保護區人類活動,促進自然保護區健康發展,提高自然保護區保護效果。

2.強化監督執法。針對自然保護區人為干擾活動和環境違法行為,定期組織自然保護區專項執法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活動,加強問責監督。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職責,自然保護區所在地區環保局加強監督執法,形成年度自查報告。市環保局加強對自然保護的核查與抽查,檢查頻次不少於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每半年一次,市級每年一次,區級每兩年一次。接到上級環保部門遙感監測發現問題或群眾投訴舉報的,根據發現的問題和線索,隨時安排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3.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2017年底前,編制《北京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保護規劃暨北京市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2017-2025)》,以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為重點,加強就地保護和遷地保護,完善保護網絡體系。強化自然保護區管理。2019年,研究建立北京市地方級自然保護區評審標準和制度,組織開展地方級自然保護區新建和調整評審工作。

(五)加強生態狀況監測評估

按照《北京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要求,加強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實行生態狀況定期評估。

1.加強生態監測體系建設。依託首都科技優勢,充分利用大氣環境監測衛星和無人機遙感等技術,建設天地一體的生態遙感監測系統;持續開展林地、綠地、濕地、礦山等的地面生態監測,實現對生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等的大範圍、多頻次、高分辨率的監測。

2.定期開展生態狀況評估。加強年度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評價和五年生態環境狀況調查評價,形成生態狀況定期評估機制。2018年底前,完成2010-2015年全市生態狀況調查與評估;2020年底前,啟動“十三五”時期全市生態狀況調查與評估。全面開展生態保護紅線、重點生態功能區、重點流域及城市生態評估,系統掌握生態系統質量和功能變化狀況。

(六)推進生態環境建設

全面貫徹落實《北京市“十三五”時期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會同相關部門,加強森林、濕地、城區綠地等生態環境建設,保障生態空間,提高生態功能。

1.提高生態質量和功能。加強西、北部生態涵養區的生態保護和建設,結合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強化生態服務和水源涵養功能;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防護林建設、太行山綠化等重大生態工程,實施低質生態公益林升級改造和封山育林,全面完成全市宜林荒山綠化,鞏固首都綠色生態屏障。完善平原地區主要道路、河流兩側綠色生態廊道,繼續推進實施平原38萬畝綠化任務。加強森林撫育,實施300萬畝中幼林撫育工程。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44%,形成山區綠屏、平原綠網、屏網相連、綠滿京華的城市森林格局。

2.擴大綠色休閒空間。推動城區多元增綠,加快道路綠地景觀、濱水綠廊和公園綠地建設。重點加強城市西部地區綠化建設,大力推進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園綠地體系建設,構建二道綠隔地區郊野森林公園環,建設環京森林濕地公園環。整體推進功能性小城鎮綠地系統建設,實現村莊周圍園林化、村內道路林蔭化、河渠公路風景化、基本農田林網化。

3.推進濕地恢復建設。北部地區以媯水河-官廳水庫、翠湖-溫榆河、潮白河、泃河為重點,南部地區以房山長溝-琉璃河、大興長子營、通州馬駒橋-于家務為節點,恢復和建設大面積、集中連片生態濕地和濕地公園,到2020年,恢復濕地8000公頃,新增濕地3000公頃,構建“一核、三橫、四縱”濕地格局。

三、保障實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

統籌協調方案實施。根據市級相關部門和市區兩級環保部門的職責,明確責任主體,協同推進各項任務的落實。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納入相關考核。對存在問題的,及時通報,促進各項工作穩定紮實推進。

(二)加強政策保障

以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和管理為核心,加快制定新時期生態保護的相關制度,以及生態補償、評估考核、責任追究等配套政策,全面落實嚴格管控要求,建立“事前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制度體系,為加強生態保護提供政策保障。

(三)強化科技支撐

發揮首都智力資源優勢,加強生態保護基礎研究,主要包括生態保護相關政策制度前期研究、生態調查評估、生態系統監測預警等領域的研究。充分借鑒國內外先進生態保護理念、管理經驗及技術手段,促進本市生態環境保護水平提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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