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新聞分析:船舶噸稅法草案如何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2017-10-31 16:59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 新聞分析:船舶噸稅法草案如何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新華社記者鬱瓊源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31日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草案)》。繼煙葉稅草案開審後,船舶噸稅法啟動立法表明我國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有望提速。

船舶噸稅是針對船舶使用海上航標等助航設施的行為設置的稅種。1952年經原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批准,海關總署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船舶噸稅暫行辦法》。在此基礎上,2011年12月國務院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暫行條例》。

數據顯示,暫行條例實施以來,運行比較平穩,2012年至2016年累計徵收噸稅224.6億元(年均近45億元),其中中國(內地)籍、台灣籍和港澳籍、外國籍船舶累計繳稅佔比分別約為4%、15%、81%。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黨的十九大提出“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受國務院委託,財政部部長肖捷在作關於船舶噸稅法草案説明時表示,從實際執行情況看,噸稅稅制要素基本合理、運行穩定,可按照稅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不變,將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

“從暫行條例到法律不是簡單的改個名字,法律制定後,要通過細化讓法律管用,有操作性。”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認為,這是細化落實十九大精神,更好行使人大權力的具體體現。

從內容上看,此次審議的船舶噸稅法草案維持了現行的噸稅稅目稅率,明確了徵稅對象、計稅依據、應納稅額和徵收機關、免徵噸稅的情形。其中,參照車船稅法對警用船舶免稅的做法,規定警用船舶免徵噸稅。

“在立法過程中,我們要轉變觀念,把實踐中比較成熟的經驗寫進去,從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大方向去考慮問題。” 劉劍文説。

根據稅收法定原則,草案規定:《噸稅稅目稅率表》的調整,由國務院提出,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國務院規定其他船舶免徵噸稅的,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此外,草案還對噸稅申報納稅程序、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期限等作了規定。

全國人大財經委在關於船舶噸稅法草案的審議意見中表示,雖然船舶噸稅稅制相對穩定,採用了由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的立法方式,但有必要根據暫行條例實施情況對草案稿進行相應修改完善。主要是草案稿關於納稅人、噸稅執照期限的檔期設置、稅收徵管和稅收優惠等方面的內容尚有完善的空間,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抓緊研究,能夠採納的儘量予以採納。國務院正式提請審議的船舶噸稅法草案的議案,已根據財經委全體會議討論情況,對有關內容作了相應修改完善,其中關於稅收徵管和稅收優惠方面的修改意見已被採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