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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局印發《海洋統計報表制度》

2017-11-02 16:06 來源: 海洋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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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以國統制〔2017〕120號文批准《海洋統計報表制度》(以下簡稱《制度》),《制度》自 2017年9月開始執行,有效期兩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準確、完整地反映海洋經濟發展情況,按照國家統計制度改革的要求,結合當前海洋經濟發展需要,我局對《制度》進行了修訂工作。本次修訂是在2016年國家統計局批准的《制度》(國統制〔2016〕7號)基礎上,對總體結構、統計範圍、報表格式及部分統計指標進行了修訂和調整。主要增加了新興涉海産業、海洋生態環保、海洋科研、海洋行政管理及重點涉(用)海企業監測等方面的指標。

在新興海洋産業方面,增加了海洋電力、海水利用等産業指標來反映産業活力;在海洋生態環保方面,增加了海洋生態修復情況、海水水質評價等反映環保力度的指標;在海洋科研方面,增加了極地科考的指標;在海洋綜合管理方面,增加了無居民海島使用情況、經營性與非經營性用海確權發證情況等體現管理力度的指標;在重點涉(用)海企業監測方面,對企業直報相關指標進行了修訂。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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