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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臺2017年10月分析報告

2017-11-13 09:53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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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加強市場價格監管 十月價格秩序平穩
——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臺2017年10月分析報告

2017年10月,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臺運行平穩,舉報受理量比去年同期增長5.19%。為保障“兩節一會”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穩定,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強化節日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加強重大活動期間12358價格監管平臺值守,完善相應應急機制,全國價格舉報投訴量呈平穩態勢。

一、平臺運行總體情況

(一)平臺舉報投訴受理量同比下降。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臺10月份受理價格舉報、投訴、諮詢共計61378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5.19%,比上月增長7.08%。其中,價格舉報6394件,佔10.4%,同比減少35.8%;價格投訴5079件,佔8.3%,同比減少22.6%;價格諮詢49905件,佔81.3%,同比增長19.4%。

(二)華東、華北和中南地區舉報受理量較高。從地區分佈看,10月份受理量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是天津(11622件)、北京(4159件)、江蘇(3692件)、山東(3568件)、上海(3178件)、陜西(2967件)、浙江(2649件)、廣東(2645件)、湖南(2556件)、重慶(2237件)。

圖1:10月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臺各地受理量分佈

(三)旅遊、住宿、餐飲、交通運輸等行業10月受理量增幅較大。10月份平臺受理量排名前五的行業分別是停車收費(12424件)、商品零售(4282件)、交通運輸(4277件)、物業管理(3413件)和資源價格(2835件)。10月,因逢“超級黃金周”,旅遊、住宿、餐飲、交通運輸等行業的受理量環比漲幅較大,教育、醫藥等行業的受理量環比下降明顯。從同比變化上看,網絡購物、房地産、交通運輸等行業的受理量顯著減少。

圖2:10月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臺各行業受理環比變化情況

圖3:10月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臺各行業受理同比變化情況

二、10月價格舉報熱點問題

(一)黨的十九大期間全國市場價格平穩運行,北京市價格舉報受理量下降

黨的十九大於10月18日至24日在北京勝利召開。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強化市場價格監管,加強重大活動期間12358價格監管平臺值守,完善相關應急機制,市場價格秩序穩定,全國價格投訴舉報量呈平穩態勢。

圖4: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臺投訴舉報量變化情況

同時,北京地區10月份價格舉報受理量歷史同期相比減少了26.5%。平臺數據顯示,停車收費、商品零售、網絡購物、醫藥及資源價格等行業受理量較去年同期分別減少了26.2%、12.4%、46.2%、14.6%、15.3%;其中前四個行業比上月減少逾6%。

圖5:近半年北京市各行業舉報受理量分佈情況變化圖

(二)“超級黃金周”旅遊行業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今年10月,國慶、中秋雙節相逢,假期疊加形成8天“超級黃金周”,民眾出遊熱情高漲,旅遊市場火爆。長假期間,各級價格部門加強工作值班,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充分發揮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臺作用。平臺數據顯示,長假期間,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臺共受理旅遊行業價格舉報、投訴、諮詢812件,較去年同期相比,受理量下降15.68%。其中,舉報、投訴、諮詢類案件分別佔比8.37%,10.84%及80.79%,數量與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下降,市場價格秩序較為穩定。

圖6 旅遊行業價格舉報投訴諮詢受理量同比變化

具體來看,群眾反映最多的問題為景區門票漲價,部分景區利用“園中園”等方式變相漲價,甚至有景區為了規避監管則實行“打包加價”。

圖7 群眾關注旅遊行業價格熱點問題

假期其他熱點行業方面,交通運輸和住宿、餐飲行業價格諮詢、投訴、舉報受理案件數量均較上月有所減少。具體來看,交通運輸行業受理量較去年同比下降37.58%;住宿餐飲行業受理量較去年同比下降25.77%,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圖8 交通運輸行業價格舉報投訴諮詢受理量同比變化

圖9 住宿餐飲行業價格舉報投訴諮詢受理量同比變化

(三)食鹽價格放開後行業市場價格秩序良好

平臺數據顯示,自1月1日食鹽價格放開以來,食鹽價格相關投訴、舉報、諮詢量持續下降,本月,平臺食鹽價格相關案件受理量同比下降90.8%,相關行業市場價格秩序反映良好。

圖10 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臺食鹽價格受理量變化

圖11 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臺食鹽價格投訴、舉報量變化

三、下一步關注的重點領域

(一)切實加強“雙11”購物節網絡商品價格行為監管。“雙11”網絡購物節臨近,網站電商促銷和消費者集中購物旺季即將到來,相關行業價格舉報量極有可能增長,為營造誠信和諧的網購環境,防範和減少不正當價格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市場價格監管,保持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臺暢通,依法依規按程序受理價格舉報、投訴,發現價格違規行為要及時查處。

(二)做好供水供氣供熱等行業價格監管工作。冬季供熱高峰即將到來,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價格政策的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要充分發揮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臺的監管作用,保證平臺暢通,及時發現、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三)繼續加大對商品房銷售價格的監管力度。10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佈通知,部署開展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聯合檢查,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大巡查力度,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嚴厲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營造公開、透明的房地産市場交易環境。

附件:10月12358價格監管平臺典型案例

一、陜西省顯示灞業大境小區物業違規收費案

西安市一市民反映,其居住的灞業大境小區物業商高額收取垃圾清運費及砸墻費,要求查處。經查,舉報人反映的問題屬實,該小區對90平以上的房型收取每戶600元垃圾清運費,並自定項目收取砸墻費,相關行為違反了陜西省物價局《關於印發陜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陜價服發〔2014〕85號)和西安市物價局《關於貫徹落實陜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市物發〔2012〕259號)的規定要求。灞橋區物價局依法責令該物業公司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退還全部違規多收金額共計7078.44元,並作出7078.44元的行政處罰。

二、黑龍江省大慶市新瑪特商場未使用正規價簽案

黑龍江省大慶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該市薩爾圖區新瑪特商場三層華為專櫃購物時,發現該店舖未使用合規的標價價簽,要求查處。經查,舉報人反映的問題屬實,該商場在2016年6月1日至7月5日期間,新瑪特商場三樓華為手機專櫃存在部分商品使用未經監製的價格簽的違規行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薩爾圖區價檢局依法責令該商場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浙江省溫州市慈寧醫院違規收費案

浙江省溫州市多名市民反映,該市慈寧醫院對住院病人違規高額收取床位費、護理費和診療費,並在收費時收取醫囑上沒有的藥品費用,要求查處。經查,舉報人反映的問題屬實,該院存在採用計入又計出的方式向住院病人收取床位費、護理費和住院診查費和採取虛增項目和次數的方式向病人收取與醫囑不符的醫療服務和藥品費用的價格違法行為,溫州市物價局依法責令該院停止違規收費,退還違規多收金額共計20620.4元,沒收無法退款的金額2790.7元,並作出52300元的行政處罰。

四、江西省豐城市華潤萬家超市違規促銷案

豐城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華潤萬家超市購物時,參考超市促銷宣傳頁面購買了一批方便麵,結賬時發現超市並未按公開承諾的促銷價格結算,要求查處。經查,舉報人反映的問題屬實,豐城市老城區華潤萬家超市在2017年9月8日-10日期間,對部分商品5折促銷。促銷過程中的確出現不履行降價價格承諾的行為,豐城市物價局依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有關條款解釋的通知》(發改價監〔2015〕1382號),依法責令該超市立即改成價格違法行為,並作出3000元的行政處罰。

五、湖北省利川市民馨家園物業違規收取樓梯間維護費案

湖北省利川市一市民反映,該市民馨家園物業有限公司違規向住戶收取樓梯間維護費,要求查處。經查,舉報人反映的問題屬實,該公司以200元為基礎,10樓以下住戶每戶收取200元,10樓以上的,每層樓每戶加收10元。該物業公司相關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建設廳《關於印發湖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鄂價房服[2007]107號)的規定,利川市物價局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退還全部違規多收金額共計55750元。

六、江蘇省揚州市廣陵區房屋徵收服務有限公司違規收費案

揚州市一市民反映,其在揚州市廣陵區房屋徵收服務有限公司開具《揚州市拆遷(徵收)房屋交換證明》時,被重復收取紙質交換證明領取費,要求查處。經查,舉報人反映的問題屬實,拆遷(徵收)房屋交換證明應當由拆遷徵收實施單位開具,揚州市廣陵區房屋徵收服務有限公司為被拆遷人提供檔案查詢服務時,重復收取當事人拆遷(徵收)房屋交換證明費90元,揚州市廣陵區檢查分區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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