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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完善特殊教育領域機構編制保障

2017-12-12 10:08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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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完善特殊教育領域機構編制保障
常住人口滿30萬應設特教學校

省編辦等部門日前出臺政策,保障特殊教育領域機構編制,提高教育質量和水平。常住人口達到30萬的縣(市、區),設置一所獨立建制的特殊教育學校。沒有特殊教育學校的縣(市、區),依託普通學校建設特殊教育指導中心。

幼兒園招收殘疾幼兒達到3人,應配備專職特教教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收的殘疾學生達到5人,應當設置特教資源教室並配備專職特教教師。對招收重度、多重殘疾學生較多的學校,適當增加教職工配備。

特殊教育指導中心按照每人指導3-5個融合教育資源中心的標準,分學段組建融合教育巡迴指導團隊。教職工編制結構性缺員矛盾突出的地區,可探索通過按崗位購買服務的辦法招錄聘用專兼職特教教師,實行合同管理,建立相應的工資保障制度。(黃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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