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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擬修改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

2017-12-29 07: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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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 李延霞)中國銀監會28日就修改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擬明確外資法人銀行入股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許可條件和程序,並進一步統一中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標準。

《中國銀監會關於修改〈中國銀監會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對《中國銀監會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進行三方面的修改:

一是增加了關於外資法人銀行投資設立、入股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許可條件、程序和申請材料等規定,為外資法人銀行開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股權投資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二是取消了外資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代客境外理財託管業務、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被清算的外資金融機構提取生息資産等四項業務的審批,實行報告制。

三是進一步統一中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標準,包括合併支行籌建和開業審批程序,僅保留支行開業審批;優化外資銀行募集發行債務、資本補充工具的條件;簡化高管資格審核程序,對於同質同類外資銀行機構間的平級調動或改任較低職務的情形,由事前核準改為備案制。

銀監會表示,修改後的《中國銀監會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體現了進一步擴大開放、簡政放權以及加強審慎監管的理念。下一步為確保進一步擴大銀行業對外開放政策的落地實施,銀監會將積極推動完成現行法規和監管制度的修訂工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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