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銀監會加強金融資産管理公司資本監管

2017-12-29 20:19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記者 李延霞)中國銀監會29日發佈《金融資産管理公司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對金融資産管理公司的資本充足率等做出要求,並通過設定差異化的資産風險權重,引導其聚焦不良資産主業。

銀監會表示,目前銀監會已基本搭建了對資産公司的資本監管框架,但已有的監管規定較為分散,系統性不夠,有必要制定專門針對資産公司的資本管理辦法。

據了解,該辦法結合金融資産管理公司業務經營特點,設定適當的資本充足性監管標準,明確第二支柱監管要求和信息披露監管要求,強化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和市場約束作用。

辦法對金融資産管理公司集團內未受監管但具有投融資功能、杠桿率較高的非金融類子公司提出審慎監管要求,確保資本監管全覆蓋。同時要求集團母公司及相關子公司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納入資本計量範圍,並結合資産公司實際選擇適當的風險計量方法。

銀監會表示,辦法的出臺有助於完善資産公司並表監管和資本監管規制體系,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有助於資産公司提高資本使用效率,進一步發揮不良資産主業優勢,實現穩健可持續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