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寧夏三甲醫院試行按病種收付費

2018-01-05 07:47 來源: 人民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記者日前從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局獲悉:為推進醫療服務定價方式改革,逐步建立多種方式相互補充的定價機制,進一步引導公立醫院加強管理、規範醫療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上漲,寧夏于1月1日起在三級甲等公立醫院試行按病種收付費改革,第一批將推出107個病種。

按病種收付費是指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以單一病種為計價單元向患者收取費用。本次制定的107個病種收費標準,實行最高限價管理,超支不補、結余留用。患者在治療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超過最高限價按最高限價收取,超過部分由醫療機構自行承擔,不得向患者收取。在病種費用外不得另行收費,不得將入院後的檢查檢驗轉為門診收費。按病種收費標準實行動態調整機制,可根據醫藥價格變動、適宜技術服務利用等因素,適時對病種費用標准予以調整。(記者 禹麗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