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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發佈水資源稅改革試點辦法 居民水價不漲

2018-01-14 10:46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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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省政府印發《四川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明確了不同行業用水稅額。改革中,通過差別稅額抑制水資源浪費,居民自來水價不會漲。

作為全國第二批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省份,我省自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水資源稅改革。省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水資源稅開徵不會引起居民自來水價格上漲。因為此次水資源稅改革實行的是稅費平移原則,即把之前的水資源費直接平移為水資源稅。《辦法》明確,給予自來水公司合理損耗率12%。作為終端消費者,城市居民用水價格因此不會增加。

水資源稅改革後,對限額內的農業生産用水是免稅的,超過一定限額的會被徵稅。洗浴、高爾夫、滑雪場、洗車場等特種行業稅負將上升。特種行業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原來的水資源費每立方米分別為0.15元和0.25元,現在水資源稅每立方米分別提升到0.5元和0.8元。這將倒逼特種行業節約用水,降低成本。特種行業在公共供水管網覆蓋內取用地下水較公共供水管網覆蓋外取用地下水的稅額更高。上述負責人認為,這體現出水資源稅的杠桿作用,通過不同稅額引導消費者少取用地下水,儘量用公共供水管網取水,以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

根據《辦法》,試點實施後預繳的水資源費由原收費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予以退還,繳費人欠繳、緩繳或延期繳納的水資源費由具有水資源費相應徵管權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于2018年3月1日前足額徵繳。(記者 李龍俊 魏馮)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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