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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發佈新規為“功能型平臺”建設進一步鬆綁放權

2018-01-18 21: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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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1月18日電(記者 王琳琳)記者18日從上海市政府新聞發佈會獲悉,上海最新出臺了《關於本市推進研發與轉化功能型平臺建設的實施意見》,從創新管理方式、運行機制、財政投入、績效考核等多角度,為功能型平臺建設鬆綁、放權。

“功能型平臺”是科創中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産業技術創新的源頭,能夠帶動技術溢出和企業孵化。早在2013年,上海就啟動了功能型平臺建設試點,培育了上海微技術工業研究院等一流功能型平臺。

新規在總結前期試點成效的基礎上,明確了功能型平臺的基本功能和核心能力,初步確定擬建設18個平臺,覆蓋研發和非研發功能型平臺兩大類,按照成熟一個、啟動一個的原則,聚焦生物醫藥、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製造業和創新創業服務等領域。

與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公共服務平臺等傳統研發平臺相比,功能型平臺有如下創新:

第一,平臺建設由政府主導,社會各方優勢力量共同參與,建立市場化運作機制。堅持非盈利定位、不分紅,以體現公共科研屬性,同時允許平臺收取合理服務費、為高水平人才提供高薪酬。

第二,試點“機構式資助”方式,擴大經費自主使用權,探索財政資金投入“退坡”機制。上海市財政局副局長金為民説,所謂“退坡”,即針對平臺的運行費用,在成立之初,以財政資金支持為主,隨著平臺自我造血能力的增強,財政資金支持佔比將逐步降低。而針對平臺的研發費用,財政資金將持續支持,不會退出。

第三,人才隊伍建設上,實施社會化招聘、企業化管理用人機制,以雙向挂職、短期工作、合作項目等柔性管理方式,促進高校院所和平臺之間人才雙向流動,穩定高水平人才隊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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