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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開出超億元罰單 銀行業監管“動真格”

2018-01-22 19:0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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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1月22日電 題:年初開出超億元罰單 銀行業監管“動真格”

新華社記者王淑娟

近日,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因為掩蓋不良貸款被監管部門罰款4.62億元,這是2018年針對銀行開出的首張億元級罰單。去年以來,監管部門“動真格”向涉案銀行屢屢開出鉅額罰單,凸顯加強銀行業監管的決心。

經查實,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為掩蓋不良貸款,通過編造虛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權審批等手法,違規辦理信貸、同業、理財、信用證和保理等業務,向1493個空殼企業授信775億元。為此,四川銀監局依法對浦發成都分行罰款4.62億元,對浦發成都分行原行長王兵罰款50萬元並終身禁入。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監管部門對浦發銀行開出鉅額罰單,具有重要的震懾意義。從防控金融風險的角度看,今後一段時間,整治銀行業亂象的工作還將持續深化推進。

銀監會1月13日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指出,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具有長期性、複雜性和艱巨性,是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銀行業改革發展和監管的一項常態化重點工作。

浦發銀行一個地方分行就出了700多億元的“大案”,根源在於不良貸款。簡單而言,貸款客戶A企業還不出款了,於是銀行就找了一個空殼公司B來收購A,併發放給B一筆貸款,來支付A的利息。如此左手倒右手,來不斷掩蓋不良貸款。

上海財經大學國際金融系主任奚君羊認為,這一事件也暴露出近幾年部分銀行片面追求業務規模的超高速發展,在內控、合規、檢查等方面都存在諸多問題,導致合規意識淡薄,從而衍生出一系列風險。

其實,針對銀行業亂象,這張超級罰單並非個案,金額也非最大。去年以來,監管部門已經“頻頻亮劍”,比如廣發銀行因為違規擔保領到7.22億元的鉅額罰單;興業銀行鄭州分行因為違反國家規定從事投資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1.3億元,並對其負有直接責任者處以警告並進行罰款;恒豐銀行因存在17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1.6億元,包括變更持有資本總額或股份總額5%以上的股東未報銀監會批准、提供虛假統計報表、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産餘額超比例等違規行為。

“銀行在經營過程中出現壞賬原本很正常,但應該通過合規合理的方式來處置,而此次事件暴露出銀行試圖通過‘技術手段’來逃避掩蓋,延遲風險而非消除風險,最後只能是飲鴆止渴。”奚君羊表示。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趙亞蕊認為,要實現銀行業的長治久安,就必須要消除亂象生成的體制機制。同時,從業人員的行為是風險治理的根源,而加強問責,增加從業人員的違規成本,能夠促使從業人員更加自律。

一位銀行業內人士也表示,當前我國銀行業股東管理、公司治理和風險防控機制還相對薄弱,從業人員的違規行為也時有發生,健全公司治理和強化問責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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