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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有關負責同志就《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所建設 努力提高基層公共法律服務水平的意見(徵求意見稿)》答記者問

2018-01-24 09:07 來源: 司法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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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在前期深入調查研究、多次徵求有關部門和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所建設 努力提高基層公共法律服務水平的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司法部有關負責同志就《意見》稿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研究制定《意見》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隨著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和全面依法治國實踐的不斷深化,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保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長,對推進公共法律服務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基層群眾提供及時精準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既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出發點,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落腳點。研究制定《意見》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是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內在要求。就是要通過《意見》的落實,努力為每個鄉鎮(街道)、每個村(社區)、每個家庭、每個村(居)民提供多層次、多領域、個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務,實現公共法律服務全覆蓋,使廣大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問:司法所作為司法行政機關的最基層單位,請問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中發揮著怎樣的作用?

答:司法所分佈在城鄉、街道,紮根基層、貼近群眾,是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直接提供者,在整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中起著承上啟下、統籌協調的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對健全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也提出了明確要求。目前,全國共有司法所4萬餘個,近80%的司法所分佈在農村鄉鎮。從一定意義上講,司法所建設得如何、工作開展得怎麼樣,決定著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覆蓋面,直接影響到公共法律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意見》稿強調,要採取針對性措施,把司法所建設成為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重要平臺,努力為基層群眾提供更好更豐富的公共法律服務産品,讓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落地生根,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問:司法所作為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重要平臺,請問能夠為基層群眾提供哪些公共法律服務?

答:《意見》稿立足司法所的基本職能,根據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共法律服務需求,明確了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內容,主要包括:圍繞群眾生産生活需求,免費提供法律法規查詢、法律問題解答、法律事務解析和公共法律服務項目介紹等法律諮詢服務。協調、引導法律援助、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等法律業務,負責法律援助申請初審。積極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精準扶貧和脫貧攻堅、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別是流動人口、農民工等弱勢群體的權益維護等提供法律服務。組織協調和指導人民調解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主動做好涉及民生問題的矛盾糾紛調解,積極參與重大疑難和易激化民間糾紛調解。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推進基層依法治理。同時,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應性幫扶,協助有關部門落實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政策。

問:隨著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增強,對法律服務的要求更高,請問怎樣為基層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

答:《意見》稿提出,要積極適應新時期人民群眾對公共法律服務多樣化、個性化的需求,開展形式多樣的經常性法律服務。通過解答法律諮詢、開展法律援助、調處矛盾糾紛、出具法律意見書等方式,為群眾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務。統籌基層法律服務資源,整合力量,努力為基層群眾提供綜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務,讓基層群眾少跑腿。要順應“互聯網+”和科技信息化發展趨勢,積極應用12348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幫助和引導轄區村(居)民利用12348中國法網和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獲得線上法律服務和線下法律服務指引。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微信群等交流平臺,及時答疑解惑,化解矛盾,有效宣傳政策法規。

問:加強基層公共法律服務,服務質量至關重要,請問如何提高基層公共法律服務質量?

答:《意見》稿強調,要充分發揮司法所在基層公共法律服務中的統籌協調作用,加強與有關部門、法律服務機構的溝通協作,形成做好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合力。健全公共法律服務規範,完善服務流程,建立服務評價機制,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以公共法律服務的社會效果為根本評價依據,結合服務人次、意見採納率、服務滿意度等評價指標,對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公共法律服務人員的服務態度、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進行綜合考核評價,促進公共法律服務質量不斷提高。

問:目前,司法所人少、事多,基層公共法律服務任務很重,請問怎樣加強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隊伍建設?

答:加強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隊伍建設是關鍵。《意見》稿強調,司法所是縣(市、區)司法局的派出機構,是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政法部門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在充分利用司法所政法專項編制的基礎上,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充實司法所工作力量。注重整合社會服務資源,積極吸納社會力量,大力發展志願服務,招募高等院校法律專業師生、退休政法幹警、社區力量等參與基層公共法律服務。要加強對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基層公共法律服務人員政治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崗位技能、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履職能力和服務水平,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問:《意見》稿對做好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保障措施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加強基層公共法律服務,保障要到位。《意見》稿提出,要充分利用司法所現有業務用房,設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接待廳或服務窗口。積極推進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建設,方便群眾及時就地就近獲得法律幫助。將司法所有關經費納入政府預算予以保障,推動建立和完善司法所經費保障動態調整機制。配備服務群眾所必需的辦公和網絡查詢設備,改善服務條件,為群眾提供快捷服務。同時,要求將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促進政府購買公共法律服務常態化、可持續。我們擬根據社會各方面意見作進一步修改後,與有關部門聯合正式印發《意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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