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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催化劑”推動2017年營改增減稅超9000億元

2018-02-01 19: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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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1日電(記者胡璐、鬱瓊源)2017年我國稅務部門落實和完善全面推開營改增政策,全年共減稅9186億元,比2016年增加3450億元。

這是記者1日在國家稅務總局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的。

去年營改增緣何新增減稅較多?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王世宇介紹了政策背後的四個“催化劑”:

一是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從2016年5月1日起實施,2017年有四個月的翹尾減稅;

二是2016年購進不動産進項稅額當年抵扣60%,另外40%結轉到2017年抵扣;

三是增值稅稅率四檔改三檔政策從2017年7月1日起實施,7月至12月減稅147億元;

四是隨著培訓力度的加大和納稅人對政策熟悉度的增強,抵扣進一步增加。

同時,去年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擴圍等稅收優惠政策也取得明顯成效。

2017年,稅務部門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政策共減稅454億元,其中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範圍從年應納稅所得額30萬元擴大到50萬元,減稅128億元。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開展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試點、商業健康險稅前扣除政策試點以及部分延續實施的稅收優惠政策合計減稅200多億元。

2017年稅務部門還統籌推進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借助信息化手段不斷簡化辦稅流程、縮減辦稅時間,並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江蘇5省(市)稅務機關開展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工作,納稅人滿意度和獲得感進一步增強。

世界銀行發佈的2018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我國納稅時間較上年壓縮了52小時,排名提升32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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