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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實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

2018-02-07 09:18 來源: 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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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2月6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獲悉,《關於實行吉林省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於今年1月22日,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文件印發貫徹實施。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七項主要職責任務,符合我省普法工作實際,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指導和規範我省國家機關深入開展普法工作的重要文件。

明確了基本原則。《實施意見》提出落實吉林省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要堅持以下五項原則:一是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原則;二是堅持普法工作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原則;三是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並重原則;四是堅持條塊結合、密切協作原則;五是堅持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原則。

明確了職責任務。《實施意見》提出了建立普法責任制,明確普法內容,切實做好本系統普法,充分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起草制定過程向社會開展普法,圍繞熱點難點問題向社會開展普法,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創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等七個方面的職責任務。

明確了普法內容。各部門普法內容包括五個方面:一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二是宣傳憲法,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四是與本部門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五是黨內法規。

明確了工作要求。《實施意見》提出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強化指導、增強實效,要加大力度、嚴格考核等三項具體要求。(記者 王子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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