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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基本醫保+大病醫保+救助後報銷比例達93.6%

2018-02-16 08:16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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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群眾政策範圍內
青海基本醫保+大病醫保+救助後報銷比例達93.6%

近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2017年,我省39.7萬建檔立卡貧困群眾全部參加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全年貧困人口住院8.8萬人次,基本醫保基金支付住院費用2.88億元,基本醫保+大病醫保+救助後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達到93.6%。

為紮實做好貧困人口參保工作,省人社廳指導各市州人社部門核查比對貧困人口參保情況,建立了醫保扶貧QQ群,及時解決貧困人口參保中遇到的困難;並在各級社保經辦機構為貧困人口開通了綠色通道,隨時隨地為貧困參保對象享受醫保待遇服務;同時利用多種媒介廣泛宣傳醫保資助政策。

2017年,我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由原來的5000元/人次降低到3000元/人次;將城鄉居民籌資標準由610元提高到680元,其中財政補助由486元提高到526元,個人繳費由124元提高到154元,個人繳費部分由民政全額資助;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由原來人均50元提高到人均60元;降低貧困人口門診特殊病慢性病病種鑒定醫院級別,由省內三級或本市州最高級別降為縣域內有相關病種診斷科室的定點綜合醫院,並簡化申報程序、減短申報時間,確保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及時納入到保障範圍內。同時,明確將享受門診特慢病待遇期內發生符合規定的藥費、檢查費和治療費均納入報銷範圍,及時、準確報付醫保待遇,確保貧困人口全面享受門診特慢病政策,減輕貧困人口負擔。

此外,貧困人口住院88002人次,住院醫療總費用57859.08萬元,基本醫保政策範圍內報付比例60.53%,基本醫保+大病醫保報付比例65.38%,實際報銷比例78%。西寧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平安區、祁連縣、剛察縣積極探索實施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自費部分再按25—60%的比例予以補償。(記者 金玥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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