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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海委員:多措並舉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2018-03-08 19:4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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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熊爭艷、于佳欣)宋海委員8日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作大會發言時説,為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要嚴格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規範地方政府融資行為,科學界定地方政府事權,規範發展政府項目,強化監督問責。

宋海説,地方政府債務帶來的財政金融風險呈現幾個特徵:一是舉債規模較大。一些地方在法定限額外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導致實際債務負擔較重。二是舉債主體多樣,隱蔽性強。基礎設施建設債務佔比高,舉債手法多樣,隱蔽性強,監管難度大。三是通過城投債和政府項目形成新的債務。

宋海建議,嚴格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嚴厲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設立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構,將地方政府債務納入統一的管理體系,合理調節資金流向。加強預算管理,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規範地方政府融資行為。加快推進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為市場化的國有企業,依法合規開展市場融資。嚴格禁止政府違規擔保行為。硬化預算約束,決不允許在法定程序批准的限額外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搞建設,決不允許把“政績”留給自己,把風險推給上面或留給後人。

他説,要科學界定地方政府事權。按照財力與事權匹配原則,合理劃分地方政府事權和支出責任。規範發展政府項目。科學發展PPP模式,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打通二級市場並拓寬退出渠道,實現政府和社會資本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將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由地方人大審查批准。完善地方政府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會公眾通報債務的借、用、償還情況。實施地方政府債務精準監督,發現、查處、問責違法違規行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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