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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關於印發2018年水利建設與管理
工作要點的通知

2018-03-11 10:12 來源: 水利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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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機關各司局,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水利局:

為深入貫徹中央和水利部黨組的決策部署,紮實做好水利建設與管理各項工作,現將《2018年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做好相關工作。

2018年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要點

2018年,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總的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部黨組的統一部署,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紮實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強化水庫大壩安全管理,不斷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運行管理、河湖管理和市場監管,推動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為新時代水利改革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一、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

1.明確總體目標。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關於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確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長制。

2.完善組織體系。印發《貫徹落實<關於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推進建立完善省、市、縣、鄉四級河長湖長體系,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進一步發揮流域機構的協調、指導、監督和監測作用,強化流域統籌協調。

3.夯實工作基礎。督促各地制定河湖名錄、建立一河(湖)一檔、編制主要河湖一河(湖)一策,建立完善河湖水域、岸線、水資源、水生態等監測監控體系,加強跨行政區交界斷面的監測。建立完善全國河長制湖長制信息管理系統,印發河長制湖長制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指導意見及技術指南,指導督促各地加強河長制湖長制信息化建設。

4.加強調研指導。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召開南方片、北方片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經驗交流會議。組織召開月推進視頻會。適時印發河長制湖長制近期重點工作提示。配合中組部舉辦市縣級河(湖)長專題研究班,配合有關單位舉辦基層河(湖)長及河(湖)長制工作人員培訓班。

5.組織督導檢查。組織開展督導檢查,督促各地有效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目標任務,建立完善考核機制,強化考核結果應用。組織開展全面建立河長制工作總結評估。

6.開展專項行動。組織開展長江幹流岸線保護和利用專項檢查行動。開展長江經濟帶固體廢物點位排查工作。指導各地以問題為導向,因地制宜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推動河湖面貌持續改善。

二、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管理

7.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進度。組織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加快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進度,推動新開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項目,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開展水利建設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應用調研。

8.落實質量管理責任制。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督促落實參建各方質量責任,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強化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單位主體責任。加強政府質量監督,制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導則》,修訂《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評審標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等。強化過程質量控制,嚴格質量驗收評定管理。

9.加強質量監督巡查。完善省級、流域機構、水利部三級質量監督巡查工作機制。組織開展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巡查,強化現場質量監督管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組織開展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檢查。

10.開展質量工作考核。修訂《2017~2018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評分細則》。組織開展2017~2018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國務院對省級政府質量工作考核並向社會公告。

11.創新建設管理模式。修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積極推廣中小水利工程集中建設管理,因地制宜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項目管理總承包、設計施工總承包等模式,提升水利建設管理專業化水平。

12.加強驗收管理。修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規定》及驗收規程。落實驗收工作責任,加快驗收工作進度,完成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完成三峽升船機工程通航暨竣工驗收工作。進一步加強部屬小基建項目驗收管理。

三、加強水利工程運行管理

13.加強水庫大壩安全隱患治理。組織完成全國水庫大壩安全隱患排查。組織水庫大壩安全專項督查。開展水庫大壩安全監管專題調研。建立大壩安全隱患治理進展情況信息報送和通報制度。

14.積極推進除險加固。加快推進規劃內大中型病險水庫(水閘)、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督促指導地方建立健全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長效機制,積極推進新出現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儘快消除水庫大壩安全隱患。

15.落實大壩安全管理制度。汛前逐級公佈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督促各地嚴格執行水庫大壩註冊登記制度,加強水庫調度運行和應急管理,定期開展水庫大壩安全鑒定,有序推進水庫降等報廢,做好巡視檢查、安全監測和維修養護等工作。加快推進全國大型水庫大壩安全監測監督平臺建設。繼續開展大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年度報告制度試點。

16.積極推進水利工程規範化管理。組織開展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督查和管理考核,總結推廣地方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典型經驗和做法,推進水利工程管理規範化、標準化。

17.深化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繼續深化國有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穩定兩項經費落實渠道,做好中央財政補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維修養護項目管理。指導督促流域機構推進直屬工程管養分離,推動實現維修養護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持續推進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

四、加強水利建設市場監管

18.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建設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完善市場主體信用檔案,推進信息公開、運用和互聯互通。加大不良行為公開力度,落實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加強水利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清理檢查,督促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改進信用評價方式,組織研究修訂信用評價辦法及標準。

19.加強招投標監管。落實《水利部關於促進公平競爭維護水利建設市場秩序的實施意見》。全面推進水利建設項目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推進水利建設項目電子化招投標。嚴厲打擊圍標、串標、出借借用資質資格、轉包和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

20.深化“放管服”改革。嚴格行政審批管理,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質量檢測單位甲級資質許可,指導各地做好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許可工作。開展水利建設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推進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職業資格管理。

五、加強河湖管理

21.推進河湖管護機制創新。推進中央直管河湖劃界工作,指導各地推進河湖劃界工作。總結推廣河湖管理體制機制創新試點經驗。指導督促陜西省渭河、江蘇省徐州市水流産權確權試點工作。

22.加強河道採砂管理。組織開展全國河道採砂調查和整治工作,加大河道非法採砂打擊力度。加強水利部、交通運輸部長江河道採砂管理合作,組織開展長江河道採砂專項檢查,保持對非法採砂高壓嚴打態勢。

23.加強涉河建設項目管理。指導各地加強涉河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嚴肅查處涉河違規建設項目和活動。指導流域機構優化審批流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六、全面加強黨的建設

24.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持續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紮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不斷把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切實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25.強化作風建設。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持續整治“四風”突出問題,推動作風建設規範化常態化長效化。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實事求是,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總結推廣各地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經驗。

26.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堅定不移貫徹全面從嚴治黨部署要求,堅持“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一崗雙責”。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完善議事規則,落實“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組織修訂水利建設管理領域廉政風險防控手冊,推動行業反腐倡廉建設,確保工程安全、資金安全、幹部安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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