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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2018年空氣質量考核延伸到縣並按月通報排名

2018-03-19 10:4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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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銀川3月19日電(記者 張亮)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藍天碧水·綠色城鄉”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2018年寧夏將對各市、縣(區)環境空氣質量進行按月考核,這是寧夏首次對空氣質量考核到縣一級。

根據相關方案,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監測中心站將在月、季、半年和年度分別組織對5個地級市和寧東能源化工基地、8個市轄區、14個縣(市、區)的剔除沙塵環境空氣質量進行評價、排名、通報。通報內容為各地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和綜合指數同比改善幅度排名、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PM10和PM2.5平均濃度及同比改善幅度。

同時,寧夏還建立了約談機制。月度環境空氣質量(PM10、PM2.5、優良天數比例)不降反升的市、縣(區)政府領導,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通報約談。季度環境空氣質量不降反升的,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提出約談建議,報請寧夏回族自治區分管副主席進行約談。每半年環境空氣質量不降反升的,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提出約談建議,報請寧夏回族自治區主席進行約談。年度環境空氣質量不降反升的,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提出約談建議,報請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書記進行約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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