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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除“奇葩證明”山東給村社區列清單

2018-04-05 19:2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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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4月5日電(記者 袁軍寶)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公佈需要村(社區)開具的證明材料清單,以解決困擾企業和群眾的各類無謂證明、重復證明、循環證明等問題。

這份清單中共列出需要村(社區)開具的證明材料12項,具體包括受災情況的評議意見、死亡證明、村(居)民宅基地申請審批表、計劃生育所需的婚育證明、病殘兒情況證明、經濟困難證明等。山東省要求,凡未列入清單的證明材料,在山東省範圍內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時一律不得要求村(社區)予以開具。

同時,山東省提出,對於省外及非政府機構要求申請人提供村(社區)開具的證明材料,由市、縣(市、區)指導村(社區)本著方便群眾、實事求是的原則,酌情合理予以開具,防止出現“一刀切”現象,給群眾辦事帶來新的不便。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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