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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延長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的期限

2018-05-16 08:51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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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延長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的期限
——“延續優惠”為企業降成本減負擔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通知》要求,延長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各地區2016年出臺的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到期後,繼續延長執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區要對政策實施效果進行評估,並可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據了解,2016年4月份住建部等四部門曾出臺通知,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並從2016年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行。

恒大研究院副院長夏磊認為,此次三部門的“延續優惠”,是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鞏固降成本成果的體現。企業繳納的公積金暫存在賬戶中,對一些成長中的小企業構成不小的壓力,需要適當地、階段性地降低,以達到減輕企業負擔的目的。

《通知》要求,切實規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高於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凡超過3倍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

《通知》還要求,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浮動區間。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由各地區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序確定,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單位可在5%至當地規定的上限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相較於此前要求不得高於12%的上限,此次《通知》又強調了5%的下限,通過“限高保低”,讓《通知》執行起來更加明確。

夏磊表示,公積金制度有兩個原則,即公平性、普惠性。限定繳存上限、保證繳存下限,讓盡可能多的企業參與其中,又能根據企業自身條件,選擇適合自己的繳存比例。此外,將企業公積金繳存比例階段性降低政策延長到2020年,也能給制度賦予一定的階段性彈性。(記者 亢舒)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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