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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仲裁庭審“進工地”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2018-05-19 19:0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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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昆明5月19日電(記者 林碧鋒)“現在開庭!”隨著首席仲裁員法槌敲響,雲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受理的一起農民工工傷賠償案件,18日在昆明市一建築工程公司在建工地開庭審理,並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現場審理的是一起農民工因工傷主張賠償的案件。該企業已參加工傷保險並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被評定為工傷十級並申請工傷待遇。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基金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待遇,須由用人單位承擔。

“經過現場庭審,農民工與單位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雲南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説,近年來,勞動關係確認、工傷待遇賠償、拖欠工資等相關案件時有發生,仲裁庭審“進工地”有助於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雲南省人社廳介紹,根據雲南省“七五”普法規劃和“法律六進”,即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要求,雲南省人社廳與建築公司合作創新普法活動方式,以勞動爭議案件現場庭審為載體,共同開展此次“送法進工地”活動。包括項目經理、現場施工人員及農民工代表在內的近70名人員參加旁聽。

庭審結束後,雲南省人社廳相關處室負責人就有關法律法規進行重點解讀和宣傳,解答了農民工關心的勞動合同簽訂、工傷認定程序、工傷賠償辦理等問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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