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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出臺村(社區)證明事項保留清單 證明事項僅保留10項

2018-05-21 08:35 來源: 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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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市政府辦公廳獲悉,我市新出臺的《2018重慶市村(社區)證明事項保留清單》對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和有關單位要求辦事群眾提供的村(社區)證明事項進行了進一步清理。未來,在我市辦事創業只有10項事項需要提供村(社區)證明。

近年來,為貫徹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和“減證便民”專項行動部署要求,我市已清理取消市級各部門要求村(社區)開具的證明事項100余項。去年以來,我市再次對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和有關單位要求辦事群眾提供的村(社區)證明事項47項進行了全面清理,對有法律法規依據,與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12項證明事項予以保留並整合規範為10項,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影響群眾辦事創業的35項證明事項予以取消。

“保留的10項村(社區)證明事項中包括申請法律援助時需提供家庭經濟狀況證明、辦理城鄉低保證時需提供城鄉低保申請人信息證明、辦理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格證時需提供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申請人信息證明等。”市政府辦公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相關部門要求出示結(離)婚證遺失補辦證明、靈活就業或未就業證明等未納入證明事項,市民則可直接説“不”。

此外,我市還推出了“網上開證明”服務,市民登錄網上政務平臺,即可通過“網上申請、在線受理、快遞送達”三步走,在家就能收取所需證明。(記者 左黎韻)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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