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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推行紀檢監察信訪“最多訪一次”

2018-05-25 10:3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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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5月25日電(記者 魏董華)半個月前,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嶺洋鄉溪東村村民邱某向鄉紀委反映其2013年繳納的4200元建房審批款至今沒拿到發票。不到半個月,鄉紀委工作人員就把繳款發票送到了他手中,還向他反饋了事件調查和相關幹部被問責情況。

2017年衢江區紀委監委探索推行紀檢監察信訪“最多訪一次”,規範信訪受理、辦理、結案、回訪等流程,完善實名信訪舉報限時辦結、“雙向承諾”、分段反饋和信訪聽證等制度。

今年1月,衢江區紀委監委收到一封舉報信,反映雲溪鄉某村財務混亂、村班子成員虛報冒領涉農資金、村支部書記作風專橫霸道等方面16個問題。第四紀檢監察室第一時間和舉報人取得聯絡,並承諾一個月內給予答覆。

16個問題,連續26個日夜,區紀委終於在承諾時間內查清了主要違紀事實,相關款物追繳到位,村支部書記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該區紀委監委還建立了信訪責任審查制度,對推諉扯皮、有失公允、以權謀私和態度不佳等問題進行問責追責,開展“積案清零”競賽活動,對全區紀檢監察信訪積案進行大起底,實行掛牌銷號制度,息訪一件,銷號一件。

“推行紀檢監察信訪‘最多訪一次’,拉近了群眾與紀檢監察幹部的心理距離,打消了群眾的內心顧慮,紀檢監察機關的公信力大為提升。”衢江區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王光輝説。

據統計,推行紀檢監察信訪“最多訪一次”以來,衢江區初信初訪一次性辦結率從91%上升到98.6%,化解信訪積案56件,為105名黨員幹部澄清事實,處理黨員幹部129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6人,督促相關單位完善財務管理、村務監督等制度26項。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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