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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提示防範“存單變保單”等銷售誤導行為

2018-06-05 22: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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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5日電(記者 譚謨曉)銀保監會日前發佈提示,近來有消費者到銀行存款,被銷售人員誤導購買了保險産品。消費者要提高警惕,在購買銀保産品時謹防混淆産品類型、誇大産品收益等銷售誤導行為。

據介紹,商業銀行一些銷售人員通常會以儲蓄存款、銀行理財等其他金融産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産品,或將保險産品宣傳為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機構共同開發的産品等,不如實向消費者説明所推薦産品是保險産品。

此外,還有一些銷售人員對保險公司的股東情況、經營狀況進行虛假、誇大宣傳,或對保險産品的不確定利益承諾保證收益等,不如實向保險消費者説明人身保險新型産品等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商業銀行代銷保險人員相關信息及其銷售資格應當在專區內進行公示,除本行工作人員外,禁止其他人員在營業場所開展營銷活動。保險消費者可根據專區內公示信息,判斷銷售人員是否為銀行工作人員以及是否具備代銷保險産品相應資格。

這位負責人説,保險消費者要充分了解産品類型及期限、保障責任、繳費情況等關鍵信息,認真評估産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風險承受能力,切勿盲目簽字確認。

根據相關規定,商業銀行代理銷售的保險産品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應在保險合同中約定15個自然日的猶豫期,猶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險單並書面簽收之日起計算。投保人在猶豫期內可以無條件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除扣除不超過10元的成本費以外,退還全部保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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