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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試點企業銀行賬戶備案制

2018-06-12 07:45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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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此前發佈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的通知》要求,11日起,在江蘇省泰州市及下轄縣(市、區)、浙江省台州市及下轄縣(市、區)開展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的試點工作,試點地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銀行為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由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

根據《通知》要求,試點地區銀行按規定審核企業身份、開戶意願真實性以及基本存款賬戶唯一性後,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該賬戶後續辦理變更、撤銷業務也由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無需經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核準。

《通知》還指出,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管理。試點地區銀行為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實行面簽制度;與企業簽訂賬戶管理協議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強化基本存款賬戶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支付款項管理,健全企業重要信息發生變化未辦理變更、證件到期未更換、不配合對賬、賬戶連續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等異常情形處置機制。

據悉,此次試點業務處理分為兩個階段,自6月11日起為第一階段,第二階段自12月1日起,試點地區銀行為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時,除按照第一階段業務處理辦法執行外,增加完善賬戶管理協議、增加身份驗證方式、加強“公轉私”管理、健全異常情況處理機制、加強銷戶管理等試點內容。(記者 王觀)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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