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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面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

2018-07-10 16:3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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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7月10日電(記者 吳劍鋒)為維護建築業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福建省人社廳等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全面推開福建省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今年年底前,力爭實現交通運輸等行業工程建設項目全部參加工傷保險。

通知要求,建築施工企業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不能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特別是短期雇傭的農民工,應按項目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覆蓋建設項目的全部施工人員,包括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施工人員特別是農民工(含流動性、臨時性)。

與此同時,按照“誰概算,誰保障”“誰預算,誰計取”的原則,明確費用計提,保障落實工傷保險費。行業主管部門要將工傷保險費用列入工程建設項目概預算編制辦法中,有關單位在編制概預算時,應在造價文件末尾新增費用欄列支“工傷保險費”,確保“先參保,後開工”。建設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情況將納入企業信用考核體系。

通知還強調,各社保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提供優質服務,建立高效的綠色通道,在辦理參保申請和工傷認定時,實行“優先參保”,做到“快認快結”。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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