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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力挺200個開發區打造創新創業特色載體

2018-08-21 09:25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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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近日印發的《關於支持打造特色載體推動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升級實施方案》提出,中央財政將通過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採取獎補結合的方式,于2020年以前安排100億元支持引導200個實體經濟開發區打造不同類型的創新創業特色載體。

方案提出,通過支持一批實體經濟開發區,引導開發區打造不同類型的創新創業特色載體,推動各類載體向市場化、專業化、精準化發展;充分利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互聯網+”方式,提高創新創業服務和資源融通的質量與效率;促進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提升專業化能力和水平,引導中小企業在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有所突破,在細分行業領域成長壯大為專精特新小巨人。在此基礎上,形成可複製推廣的經驗,以點帶面發揮引領帶動作用,推動地方構建各具特色的區域創新創業生態環境。

方案明確,中央財政重點支持引導開發區發展四種類型的創新創業特色載體,包括專業資本集聚型,即創業投資、産業投資資本主導的特色載體;大中小企業融通型,即行業龍頭企業主導的特色載體;科技資源支撐型,即高校、科研院所主導的特色載體;高端人才引領型,即以聚集高端人才為核心要素的特色載體。

根據確定的開發區數量,中央財政將按每個開發區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0.5億元的標準,分三年安排。其中:第一年統一補助0.25億元;第二年根據工作實施成效予以補助,最高補助0.15億元;第三年根據最終績效進行獎勵,最高獎勵0.1億元。

方案提出,鼓勵開發區創新資金使用方式,圍繞既定目標任務,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靈活採取直接補助、績效獎勵、購買服務等方式,用於支持創新創業特色載體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拓展孵化服務功能和輻射範圍,為中小企業提供市場化、專業化、精準化的資源和服務。

根據方案,兩年實施期結束後,三部門將對各開發區既定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終期績效評價。績效評價指標主要包括産業集聚度、資源聚集力、持續發展力、産出與效益、改革創新力以及輻射帶動力等6個方面,具體按照不同類型的創新創業特色載體設置。評價結果與中央財政獎勵資金安排挂鉤。對評價分值超過80分的開發區,安排全額獎勵資金0.1億元;對評價分值未超過80分但達到60分及以上的開發區,按分值安排獎勵資金0.06億元至0.08億元不等;對評價分值低於60分的開發區,不安排獎勵資金,並限期整改。(柴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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