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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上調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標準

2018-08-24 18: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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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8月24日電(記者 邵魯文)記者從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山東對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此次調整是山東連續14年提高工傷保險相關待遇標準。

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介紹,在傷殘津貼方面,對符合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分別按180元、170元、160元、150元的標準增加。生活護理費方面,以統籌地區2017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修訂)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比例確定,平均增加170元左右。供養親屬撫恤金方面,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3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47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6元。

此次調整範圍為2017年12月31日前,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經批准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含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退休後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親屬。

據介紹,山東工傷職工相關津貼調整所需費用,已參加工傷保險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相關部門將加強組織實施,確保2018年8月底前完成此項工作,將津貼發放到相關人員手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邊雋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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